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评选第十五届“研究生学术之星”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查,现将学院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3个工作日,即5月26日—5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欢迎具名反映。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68985542,办公地点:东校区耕耘楼502办公室。
特此公告。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