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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来源: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阅读次数:  2021-09-15

第一条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首要依据。

第三条 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为基础性遴选指标。以平均学分绩点和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测试为核心、基础性遴选指标,在满足上述条件下方可进入遴选范围。

第四条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工作,包括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资格审查、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

组长:翁云宣

副组长:王嘉彦、录驰冲

组员:靳玉娟、贾焱、付烨、张扬、赵华、李书宏、何聪芬

推免材料联系人:

1、直接推免:向良喜

地点:阜成路东区一号楼243

联系电话:68984505

2、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曹菲

地点:阜成路东区耕耘楼502

联系电话:68985542

第五条 推免条件

1、参加推荐免试生遴选的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获得本人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前三年的必修课程学分并预计能够按时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3,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前5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含)以上或四级达到500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成绩达到国家四级70分(含)以上;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艺术类学生的外语要求由所在学院决定。

5、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申请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担任学生辅导员,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3)具有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或班团、党支部的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工作表现突出。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心理健康水平。

第六条 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学院的直接推免名额为10人,保研辅导员推免名额为1人。根据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直接推免名额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4人、化学(轻化产品质量分析)3人、生物技术(化妆品)3人。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不区分专业。

第七条 各专业须严格执行所下达的推荐免试生计划,不能突破学院下达指标。对于根据推免条件达不到学院下达指标的专业,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可将有关名额调整至其他专业。

第八条 推免程序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办法制定并于9月16日前公布学院推免实施细则。

(二)学生根据自身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工商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9月16日11:00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交至材料接收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三)资格初审。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16日17:00点前将资格审查和排序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布(含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

直接推免学生按照绩点排序(绩点相同者,按综合测评排序),专项推免学生按照姓氏笔画排序。按照《北京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计算绩点(简称“GPA”),按照学生处《学生手册》有关要求计算综合测评成绩。

(四)学院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含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9月17日。

(五)9月18日,学院将专项推免学生材料提交学生处,学生处对专项推免学生按照1:1.2的比例进行遴选。9月22日9:00前,学院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本实施细则未涉及的内容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5日


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